乌克兰和中国建交以来,两国在经贸领域里签署了一系列重要的政府和部门间的合作协定,主要包括《中乌政府间经贸合作协定》、《中乌政府间投资保护协定》、《中乌政府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款的协定》等,上述协定为中乌开展政府间经贸合作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。
根据1997年4月3日乌总统签署的对《乌统一关税法》修改规定,与乌克兰签有自由贸易协议、贸易互惠协议的国家,其所产商品进入乌克兰境内享受减免进口关税的最惠国待遇,不同商品优惠幅度各异,最高不超过50%。中国也被列入享受最惠国待遇国家之列,中国商品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优惠关税:商品直接从中国进口;生产者为在中国的企业;出具FORM"A"原产地证书。
双方在经贸合作领域签署政府间文件有:经贸合作协定、投资保护协定、建立经贸合作委员会协定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、进出口商品合格评定合作协定等。
乌克兰从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是机电产品和轻纺产品及食品;中国从乌克兰进口商品主要是钢材、化肥(以氮肥为主)、化工品和部分机械产品。截至2000年6月底, 中国在乌注册的合资、 独资及公司代表处近60家, 注册资金共1,000多万美元。中资企业在乌主要从事服装加工、建筑、电视机和收录机组装、餐饮和进出口贸易等。
两国的民间贸易也从无到有,“华商经济”发展迅速,已成为双方民间贸易的主渠道。 乌克兰的华人华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国家公司的代表处或合资商业机构;另一类是个体商贩或民营合资企业主。
公司全体同仁愿为中乌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搭建服务平台,为双方经贸、投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,配合双方项目推介,为促成双方的合作提供全面和完善的优质服务。